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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.第一百零五章


此为防盗章  车子被唐晚开进边上的树林,  天色已经暗了下来,  唐晚把明天要带走的东西收拾了一下,这才点燃汽灯挂在车旁的树上,他直接去山溪边舀来水,学着搭建了一个简易土灶台,这东西他当年看着许久干了无数次。

        把小号行军锅架在火堆上,唐晚很快就煮了一锅面条,同时丢进去一些脱水蔬菜,还别说,煮出来味道不错,  反正是不难吃,算不上黑色料理,吃完晚饭,  唐晚把座位放低,直接在车内将就了一晚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二天一大早,天色还朦朦亮,  唐晚就起来用昨晚烧的开水洗漱,之后啃了一块压缩饼干喝掉一瓶牛奶,在太阳露头的那一刻,  唐晚已经背起行囊,  带着地图朝着雾山前进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的体力其实一直都不错,尤其是耐力相当的好,  之后从江城回来后,  又一直都在抓紧锻炼,  所以一直步行到中午,唐晚才略感到疲惫,解下背包放在一边,唐晚在一块树荫遮挡的山石上坐下休息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解决掉吃喝拉撒,唐晚手里就剩下最后一瓶,他原本也就带了三瓶水,带多了实在太累。

        半个小时候,休息的差不多的唐晚再一次背起登山包,拿着登山杖向着雾山前进,按照地图和上辈子的记忆,唐晚知道他距离雾山已经不远了,在走上一两个小时就可以到达目的地。

        当山溪潺潺流过,面前一座大山横贯在唐晚的眼前,高耸入云霄被云雾遮挡了山顶,这就是上辈子唐晚对雾山的印象。唐晚看着标志性的的雾山大石,上书雾山两个字,磨盘那么大,仿佛是鲜血浸过,依然带着浓浓的血腥味。难怪会是那么危险的地方,原来这两个字在末世前就有了,唐晚还以为这是末世后才被人书写上去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很快唐晚就找到宿营地,其实也不是找,上辈子许久待过的宿营地,唐晚还记得,一个极大宽阔的岩石壁下,和雾山隔着一条三四米宽的山溪。

        此时太阳已经朝着西边倾斜,差不多三点多了,唐晚也不敢走远,在把帐篷之类的搭建好后,他喝了水休息了一下。

        看看时间才刚好四点,天色还未暗下来,唐晚就跨过山溪,在溪水那边看着雾山脚下,并没有什么问题,但是当唐晚跨过山溪脚踏雾山范围后,整个世界瞬间就暗了下来。唐晚不敢随便乱走,就在周围看了看,他仔细的回忆了一下,觉得他应该是可以找到他爸爸出事的山洞。上辈子他跟着许久去过很多次,路径大致记得,不过现在就算了,还是等明天一早在出,雾山的晚是很危险的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咔擦、咔擦、咔擦……”的噪音一声又一声传来,仿佛是老迈的机器缺少机油出的,唐晚打开手电把汽灯点燃,他拿起□□打开保险走出帐篷。

        月光被山壁遮住,这里特别的黑,山风吹动树枝出细碎的声响,就仿佛无数只虫子在此地爬到,特别的恐怖。唐晚做了即使年的飘飘,胆子并不小,他很清楚,一般的灵是难以接触到实体生物的。他举起汽灯朝着咔擦咔擦声音出的方向看去,顿时唐晚的小心脏扑通扑通的响起……

        他看到了,看到了,是一个白乎乎的影子,一米左右,唐晚仔细的看了看,他收起□□,改拿一把消防斧,这东西是唐晚专门带着的,就是为了对付可能会出现的骷髅兵,这也不过是以防万一,唐晚没有想到末世开始前,雾山晚上居然已经有骷髅兵出现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末世后许多人来雾山狩猎骷髅兵将增强实力,这东西也会杀人袭击人,但是它们离不开雾山范围,所以还算比较安全。而且每狩猎一只骷颅兵将,就能够得到一朵绿色的魂火,这东西可以增加人的灵魂力和体质,是好东西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即便有如此多的好处,唐晚也并未激动的直接冲过去,他现在还只是的普通人,若真只是一只一米来高的骷颅小兵,唐晚觉得他可以对付。但若是多出来一只,即使唐晚知道怎么杀,也会有一定的危险,而且枪械击杀无法吸收魂火,唐晚自然不会傻乎乎的浪费这等修炼资源,这是少数连普通人都可以直接吸收的灵宝。

        唐晚提着汽灯走了一圈,确定小骷髅兵周围并没有第二只骷髅兵,他提着汽灯走过山溪,这是一道天然阻隔线,只要一脚踏进雾山就会失去保护,受到这些来自地狱生物的攻击。

        把汽灯放在山溪靠近雾山几十厘米处的一块大山石上,唐晚一脚跨进雾山的土地,果然那只骷髅小兵瞬间就被新鲜的血肉吸引,原本犹如老旧机器的它,瞬间就变得灵活了许多。不过毕竟只是一只最低级的骷髅兵,再强也强不到哪里去,而且它的度也就相对于之前的缓慢动作,相比于正常人,这小骷髅兵度还是比较慢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唐晚紧紧的抓着手里的消防斧,当小骷髅兵靠近攻击范围的时候,唐晚仿佛训练了千百次般举起手臂砸下,他用了最大的力气,希望以此砸碎这骷髅兵的骷颅,要不然即使你拆掉它身上的骨头,只要魂火不灭,这些骷髅兵都可以活过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斧背和骷颅接触的瞬间,想起一声清脆的咔擦声,这不是刚才老旧的机器声响,而是骷颅碎裂的脆响,唐晚在这声音响起的时候,整个人都差点飘飘然,沉浸在高兴中。

        即使如此,唐晚本能的又是一下,顿时只是骷颅开裂的小骷髅兵,骷颅碎裂开来,一朵绿色的魂火,犹如黄豆大小,直接飞向唐晚,被唐晚的身体吸收。就在这时,一道极快的白影从暗处冲了出来,唐晚眼角余光察觉,他甚至不敢有任何过多的动作,直接一脚朝后退出雾山。

        唐晚动作够快了,不过是刹那的时间,就退出了雾山范围站着山溪中。但是白影实在太快了,对方至少是一只骷髅大队长级别的,能够统治千人的骷髅兵队长,这度绝对不是小队长和小骷髅兵可以做到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唐晚还是受伤了,他拿斧子的手臂,被这只骷髅队长指骨划过,此时的唐晚整个人都汗水淋漓,要是犹豫一下,晚上一步,他就可能被这只骷髅队长抓住,只要被抓住手,唐晚可以肯定他就死定了。这种骷髅队长力气非常大,要把他拽进雾山实在太轻易了,好在他动作够快,只是被这只骷髅队长的指骨碰触到,但仅仅是这样,唐晚手臂上已经血淋淋,大量的鲜血奔腾而出,应该是伤到大血管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此时的唐晚看着站着分界线上,朝着他的现出无声嚎叫的骷髅队长,他不敢有丝毫的停留,捂着伤口提起汽灯,唐晚匆匆忙忙回到帐篷内。

        连忙从背包中掏出医疗包,用纱布把伤处紧紧裹住,减少血液的流动度。他一点也不想出师未捷身先死,这辈子他雄心勃勃,可不能末世都没有到就先死掉了。不过吸收了一朵魂火,伤口应该很快就能够停止流血。富贵险中求,唐晚觉得他可以谋划谋划,说不定在末世到来的时候,他也可以开启属于自己的领域力量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只队长级的骷髅兵唐晚肯定是干不过对方的,不过他今天已经吸取了一朵,先消化了再说。若不是刚才那只队长骷髅袭击了他,那种吸收魂火飘飘然的感觉,唐晚也不会忽略掉,那是比毒1品还让人灵魂陶醉的感觉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受伤,加上普通人体质的他,至少要十几个小时才能够消化掉这朵魂火,唐晚准备先休息,其他事情明天再说。那只队长级的骷髅也不可能冲过那道天堑,晚上它们的过不来,最多只能在雾山溜达。至于白天,就是到末世后很长一段时间后,即使骷髅将骷髅王这样的存在也无法出来溜达,它们只能在晚上溜达,白天一旦遇到阳光就会消亡,魂飞魄散,名副其实的变成一堆骨头。

        唐晚撩开帐篷的门,看着对面终于安静下来的骷髅队长,在对方转身后没有走几步,居然又回头来把那只小骷髅的骨头捡拾起来带走了。上辈子刚开始没有人知道是怎么回事,但是唐晚很清楚,这只骷髅队长是绝对看不上一只小骷髅兵的骨头,这种小兵骷髅骨头无法强化已经足够强悍的骷髅队长,等级不符合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唯一可以解释的,就是很可能在雾山当中有一堆白骨火,这火种虽然等级不高,但是却可以用来制作血食。

        想要制作出让能力者体质变强的食物,可不是普通的食材就可以,许久上辈子做过许多血食,唐晚几乎都记着。而白骨火,就是其中一种可以用来熬制血食的火焰,等以后遇到其它火种,可以相互融合出更高级的火种,可以用这火种炼制灵药,可以用这火种锻造武器,火种在末世中是极为重要的资源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想要制作出血食,也不单单有异火就可以,还需要自身的天赋,比如掌握木系能量的,水系疗伤能量的,治疗系别的,或者生之力,当然生之力这是最好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唐晚非常眼馋这火种,但是他很清楚,他没有东西用来盛装火种,最好就是领域或者空间之类的。可不是手拿就可以的,没有专门的容器,这火种离开了火堆白骨就会灭掉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白骨火的燃烧材料,除了能力者的能量外,就是这些骷髅的骨头,一旦骨头没有了,火焰还是会熄灭,而唐晚他既没有装白骨火的盒子,更没有骨头,现在也不是能力者,没有能量来维持白骨火的燃烧。

        看着黑漆漆的雾山,唐晚叹了口气,连那白骨火都还不知道在哪里,他居然就开始愁了。即使这山中正有,他也不一定能够弄到手,那只骷髅队长唐晚可还记忆犹新,刚被伤到呢?

        躺在帐篷内,唐晚在骷髅队长不甘心咔嚓咔嚓行走声中入眠,恍恍惚惚间,唐晚察觉到他似乎站在一处奇怪的地方,这个梦他好像已经做过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头顶几十米处一朵青莲花苞,是从虚空中探出的,两片荷叶,一片已经完全舒展开来,另外一片依然卷曲,不过似乎稍微散开了一些,想来过了几天它好像长大了一丢丢。

        虚空中无数灰色雾气被那朵青色花苞牵引吸收,天空也被这些灰蒙蒙的雾气掩盖,他站在一处仿佛是一处石笋林,除了他落脚的位置有几十平方外,周围全都是大大小小的石笋,又高有矮,有细也有粗。

        唯独那朵花苞下的石笋最高大,至少有十几米吧,而且特别粗大,还有许多孔洞,在底部位置居然还有一个石潭,里面至少有几个平方,石潭内有十几升的水,清澈见底……

        想他唐晚,觉得自己也不算太差,虽然被林风给渣了一回。但是他在外面混了十来年,就凭着高中未读完的学历,还不是混出了点名堂,至少比一般普通人强上许多。可惜和人穆梵一比,他连渣渣都不如,声音好听也就算了,连歌唱的都这么好。

        为什么他就是个五音不全的人,出去唱歌他都不敢去拿话筒,怕被人丢烂菜叶子,砸臭鸡蛋。所有认识的人,都认为他唱歌是魔音灌耳,用来摧残人耳朵大脑的……

        不知道过去多久,歌声已经停歇,穆梵看着安静睡在他臂弯中的青年,折腾了这么久,安静下来的青年显得特别恰静柔和,美好的让穆梵移不开眼。

        转眼距离穆梵离开已经快两个月了,期间唐晚投资的酒店,在加班加点下已经顺利的修建好主体,剩下的活儿,大约有一两个月就能够完成。

        唐晚在跟着唐诚视察完后,鼓励了这些工人几句,这才转身离开,有他堂哥盯着,他倒是不会担心出现工程质量问题。何况谁吃饱了撑着,敢去动许豪投资的酒店,若是大楼出了问题,这建筑公司老板还不被许豪活拆掉,所以压根没有人敢打马虎眼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个月里,唐晚去了三次雾山,抓了几次山溪虾和山溪螺,雾山中那个通往地狱的洞窟内,第一次唐晚隔了十天就去了,结果只干掉了五子骷髅兵,吸收了五朵魂火。照例唐晚不是那只骷髅大队长的对手,只能避其锋芒,它进唐晚就退。

        之后几次唐晚去的时候隔的时间就长了,每次都间隔差不多二十多天,时间等的长,这只骷髅大队长召唤来的小骷髅兵就多一些,唐晚觉得这样的节奏还可以。

        山溪虾和山溪螺制作的血食,唐晚自然不能想勾引穆梵那样,让爷爷奶奶开口,于是他干脆做了白木耳莲子枸杞羹,在晚上给姑姑家送过去,那被他剁的细碎难以察觉的血食,姑姑一家人每个都吃了一点,这对于普通人来说,这点血食也够他们消化吸收很久。

        老太太的白黑了许多,就连脸上的皱纹都少了,老爷子掉落的牙齿,居然都从新长出来几颗,这都是极好的现象。

        一旦爷爷奶奶可以撑到末世进化灰雾,不出意外,就又机会多活一辈子,多增加几十年的寿命。这辈子的唐晚,很清楚他要什么,就和爷爷奶奶说的,在林溪村,不管他和姑姑堂哥感情如何,他们是一家人,总归会互相帮衬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好汉三个帮,他只是不想又落得上辈子那样的境地,到死,居然都没有一个人来找他一找,寻他一寻,若不然他就不会被活生生凄惨的饿死……

        车子拐进林溪村左边支路,那边是林溪江,说江不对,其实只是一条极宽的河滩,水都是山中各处汇聚而来,山水非常清澈加上没有工厂污染,这里是许多钓友们聚集之处。

        唐晚把车停在树荫下,如今已是九月份了,天气非常炎热,气温可以说是突破历史最高温度。

        好在海城靠在海边,又是多山之地,加上海拔比较高一些,温度倒是没有炎热到热死人的地步,唐晚最近经常在网络和新闻中听到某某地,某某市,有人热晕在地,有人热的中暑脱水甚至死亡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下车打开后备箱,唐晚拿出钓竿,最近来这里钓鱼的钓友更多了,主要原因唐晚心理略清楚,据这些钓友说这边的鱼肉味道更加鲜美,而且更加买得起价格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唐晚知道这些鱼味道为什么会更好,因为这条江水,来自于伏魔山脉,山脉中所有的溪水,最终都会汇聚道这一条出山的江上。

        在雾山沾染了一些灰雾的溪水,最终也流向这条江,江中的河鱼虾蟹,味道更加鲜美就很正常了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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