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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 第一章桃夭


如今的修仙界早已不复往昔盛景,不过是百代流转,随着天精地灵的混浊,整个玄门便犹如温水中的青蛙,难以阻挡的衰落下去。

        立春方过,未至花期,千里连峰间,山顶皆还缀着雪色。

        唯独目下这座奇山,山势低缓,高不足百丈,放眼望去却已是漫山遍野的桃花,正是嫩草初生时候,整座桃山上下天光,一粉万顷,只有山尖的绝壁枯岩还罩着隆冬厚雪,好似一柄绘花盖白的油纸伞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身着僧衣,虎头虎脑的小少年正猫在刚冒出新绿芽的草丛后头,嘴里叼着一根黄草茎,有一搭无一搭地嚼着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浓眉大眼,顶着头半短不长的潦草黑发,额间一点朱砂印,亮堂的瞳子定定锁着一只正在溜达寻食儿的瘦山鸡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只□□成在上个冬天也饿了个半死,啧,这一身皮包骨,要不是小爷饿得厉害,还能猫这儿等丫满山溜达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默默想着,食指搓了搓鼻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座鬼山也真邪性啊,桃花不要脸的开也就算了,居然一点香味儿也没有,这还开个什么劲。嗐,要是那位大人还是不肯收下我可怎么办,是回了山?还是自己浪迹天涯?”

        他脑子里漫无边际地天人交战着,一片莹白花瓣正好叫阵清风拂了下,雪一般悠悠落在他的手背上,又隐约带着冰凉的触感。

        少年将手背晃了晃,将花瓣摇落,偏在更低处又接回来,兀自找趣。

        像这样逆时而生的花,如今的中原大地是再没有了,万物生灵,应四时而得死生,乃为天道,无人敢逆天,也无人再能逆天。

        除了这座被传出‘吃人’之名的桃夭山。

        少年足足候了那只鸡半个多时辰,终于等到这只瘦鸡放松警惕的一刻,被他眼明手快,一石子给敲晕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两步跃出枯丛,一个侧翻将那晕鸡的脖子攥进手中,脚步还未停稳,手腕子已经使劲,送了瘦鸡兄弟一程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嘿嘿一笑,看花的心情也雅上三分,要不是‘出师未捷身先饿,长使小爷泪满襟’,他也不至于在留过记号的桃花障中还能迷上一整晚的路,亏他还夸下海口还给那位大人开荤打牙祭,眼下看来这山里唯一合适的食材恐怕就剩下他自己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乐归乐,他看着这清冷的山,心里不由得想:“这么多年一个人也不见,那位大人就不会闷得慌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吃人山,嘿,也真有傻子信,凡人吃杂食,生气浑浊,比六畜更不如,谁吃谁傻,也就是魔族那帮二百五好这一口了,那位大人怎么会看得上。啧,当今世上如果还有能以练气辟谷的,恐怕只有他了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凡人修仙,本不为长生,更非问求天道,而是上古时期,地生巨兽,天翔宏鸢,季候混乱,植被高壮,以凡人之力,根本难以生存。

        后来前人在苦苦求生之中,觅得吸取天精地灵之法,引灵气入体,筑基修丹,以天地之力合为己用,这才开辟了人族生存之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在万年岁月中,上古巨兽早已消逝,天地稳固,人族繁衍兴盛,也曾有过短暂的皇朝出现,却又最终因为部分过于强大的修仙之人存在而倾覆,最终形成了如今这以玄门门派分野天下的局势。

        曾经这天上,御物飞行,一时遮碧。

        曾经这地上,劈山填海,满街圣人。

        曾经天地中,天劫常见,屡有飞升。

        如今,这一切都只是记录在一本名为《太初》的野史小册中的文段故事,而这本书,正垫在佛国藏经阁的角落中一方断了腿的书桌下边儿。

        早就没有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少年溜溜达达地往山顶走去,手中闲不住地给那鸡兄拔着毛,他打了个哈欠,心想:“这山里静得渗人,时间都停了似的,我要真在这住下了,可不得疯?”

        在他为自己前途担忧的同时,桃夭山的山阴一面,也有一对风尘仆仆的兄妹,正一头闯进桃花障中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对互相搀扶的任家兄妹,身上衣衫糟烂得像刚从战场上出逃,灰头土脸不说,那哥哥的手臂还似断了一般,草草用布条捆着吊在脖子下头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脸色难看极了,一双淡眉拧成了老藤状,鼻孔呼呼往外喷着粗气,步履不停还催促着妹妹:“幺妹,快些走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知道自己时间不多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上这座山真的是对的吗?他不是好赌的人,眼下却容不得他慎重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人方才死里逃生,任秋便已经觉得那恐怕是一场噩梦,不是真的,二麻子,王婶,花生仔,又怎么会想杀她呢?

        五百余户人家的镇子,一夜变天,人人疯癫,可能吗?

        一定是梦。

        她踉跄了两步,扶着一棵矮桃树低低地道:“哥,我不想走了,我就在这坐着等梦醒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梦醒?若这是一场噩梦,恐怕是不会醒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咬了咬牙,中原里不会有比慈念镇之人更了解伥疫的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当年伥疫肆虐的时候,他才六岁,幺妹还没出生,那些人的眼睛,动作,甚至是皮肤上凸起的青筋,他都太熟悉了,那是他少年时夜夜入梦的刻骨恐惧。

        如今太平日子也堪堪过去不到三十年,魔罗的大军似乎又踏着铁蹄,齐步而来——伥疫复萌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但他不能说,幺妹是娘亲的遗腹子,从小便是被宠大的,平日里张牙舞爪,其实是个根本经不住事的孩子,他若说了,事情只会更糟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先前二麻子和你说在山腰上遇过神仙的事,当不当真?”

        他站在任秋身边,仍是十分警觉地打量四周,好像那颗从慈念镇疯人堆中挣扎出来的心脏始终在猛烈地泵动着。

        任秋点头道:“当真,我还瞧过他手腕上系的银丝呢,他说那是神仙落下的头发,救过他的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任泽便似心中下了定论一般,向山巅白雪处望了望,兀自郑重地一点头:“好,那哥背你,咱们上山去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任秋盯着他,奇怪地皱起秀眉,她哥性子孬,从来就不是个果断的人,二麻子上吃人山试胆遇神仙的事他自己吹嘘了好几年,她哥从来不信,怎么这时候忽然这么坚定就要上这吃人山了,明明平日里连妖魔鬼怪的小故事他都捂着耳朵不敢多听。

        她问道:“哥,你认真的?不都说山上住着吃人的大魔头吗,你不怕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任泽将她负到背上,亦步亦趋地往上走,他只有一条手臂好用,便紧紧用那手护着任秋,他憨笑道:“怕啊,哥更怕你出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任秋将额头靠在他的背上,透过麻布传来任泽的体温,她喃喃道:“我应该相信那张告文的,如果昨天我们出了城的话,是不是就不用遇到这样的事了?都怪我,都怪我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她好像才反应过来,泪珠子断了线一般,落雨似的砸在任泽的背上,他叹了口气:“不怪你,盈儿才满月,又发着热,哪儿也走不了。何况仅凭一张无由白纸,寥寥几个字,什么‘死疫将至,欲生则逃’,都不知是谁写的,哥也不信它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任秋只顾着哭,任泽便絮絮叨叨哄着:“都说这山人进来了就再也走不了了,你瞧这漫山遍野的桃花好不好看?知道不,这些桃花从你还没出生以前就这么开着,一直开到你如今都能寻个婆家了,要是我再也出不去了,其实,死在这儿也挺好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任秋从来没听任泽主动说过什么死字,自从娘亲去了以后,他就忌讳这个,说话办事都喜欢讨个彩头,落个吉利,她蓦地抬起头,吸着鼻涕道:“哥你不能死,你死了我也不活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任泽一怔,目光幽幽地落在自己吊着的那条断臂上,片刻,他苦笑了声:“好,哥还得保护你呢,哥不死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得了他的承诺,任秋一颗悬着的心才落稳,在他微微颠簸的背上,哭累了便睡,昏昏沉沉,睡了又醒,不知多久,才在一声流瀑的叮铃声中清醒过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是…哪儿啊?”

        粉白色的桃林已经不见,他们正倚在一片暗灰色的石壁旁,这应当是个山弯,极目眺去,远处的花海尽在足下,山瀑流淌的声响正在耳际,积雪仿佛一伸手便能够到。

        桃夭山的山巅,便在这山弯之后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任泽喘了两口气,两条腿已经有些不自觉得抖动起来,他在桃夭山的羊肠小径足足找了两个时辰,才寻到一条向上的石径,那石径十分蹊跷,似是新辟的一般,他再三犹豫才攀了上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转过这个弯,应该就是桃夭山的山顶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任秋咽了口唾沫,从他的背上爬了下来,探头探脑地说:“那,神仙也在这山壁后头了吧?”

        任泽的愁容不见消减,反而更加浓重,转过这道石壁,是仙是魔,是生是死,必要有个定论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他没受伤,或许还能等到主家派出去求援的人马找来救兵,琉璃境的最好,点墨楼的也凑合,不管是谁,如果能救救他们就好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爹爹的今日还没能服药吧。

        盈儿不知退热了没有。

        明怜一个女子在家,定是很怕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还有……那道木门能拦住伥鬼吗?

        他心念百转,问出的每个问题,其实心中都早已有了答案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嗯,听说神仙都长得极为俊美,你定是要心悦得不行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任秋矜持地笑了笑,“那当然,谁不喜欢长得好看的人,如果我们真能找到神仙,爹爹嫂嫂就有救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想到这,她迫不及待地扯着任泽,转过山弯——

        流瀑,青松,水潭。

        一方石桌,两只石凳,方正得似以刀劈剑刻而成,此时覆盖着三指厚的积雪,已久无人坐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水潭边,又确实立着一个人,白发披散,玄衫猎猎,一手后负,他微微低着头,似乎在看自己的掌纹,又似乎,在侧耳倾听山瀑的流音。

        长剑入壁,山瀑旁的花岗岩石壁中深嵌着一把玄色剑柄,唯独这幽幽剑柄上,不见半点雪色,照鉴如新。

        山隙流风,蒸蒸腾腾,吹拂着剑尾上垂下的剑穗,那剑穗原是雪白的,此刻却有半边染上了黑褐色,似墨染纸。

        任秋回想她生长在慈念镇短短的十六年间,坐着小马扎在路边偷窥俊男美女的事她也没少干,慈念镇曾经以出产灵石为生,后来灵矿枯竭,便又靠着涅槃城的遗址做起了旅游的买卖,每日镇子里来往的玄门人氏没有一百也有八十,她从没见过这般白发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不是一种老朽衰败的枯竭之白,而是月辉洒遍一般的银白,在那山瀑飞溅出薄薄水雾中,披在他身后的及腰白发,光泽更甚似一道银河落尘。

        若说异色是一种禁忌的话,那白色便只是一个人的例外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帮穷酸书生常常喜欢咬文嚼字地称呼其为人圣。

        而玄门中人则更青睐于他的另一个直截了当的尊号,绝代剑魁。

        正在兄妹二人被那孑孑背影所震慑而不敢向前的时候,一声炸雷般的喝问响起:“喂!哪来的乞丐,跑到山里要饭来了?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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